乱收早餐费 校长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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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6:2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早餐费、交通保险费……秋季开学不到一个月,名目繁多的各种教育乱收费似乎又有抬头之势。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省纠风办已会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组成调查组,严肃查处新闻媒体近期曝光的5起违反教育收费“一费制”的典型事件,给予3人党纪政纪处分,清退违规收费73万余元。 今年秋季开学期间,省纠风办共受理群众对教育乱收费问题投诉59件,对其中性质较
严查五典型 乱收13万 两领导被撤职 惠州市惠阳区平潭中心小学今年秋季开学期间,擅自违规收取学生早餐费104160元,代收交通保险费25950元,两项合计130110元。至9月9日止,该校已把早餐费和保险费全部退回给学生家长。惠阳区教育局决定,撤销镇中心小学校长、教育指导中心主任王建平和常务副校长刘观荫的行政职务。 违规向家长要捐款56万 鹤山市沙坪镇第三小学以创建省一级学校的名义、以发放自愿捐款意向书的方式,违规向家长筹集建校资金56万余元。这些捐款目前已全部返还给捐资人。鹤山市监察局决定,给予沙坪镇第三小学校长行政警告处分。 六千体检经费拿去买药 阳山县第二中学没有及时向学生退还2004年至2005年度体检结余经费,将其中的6281.1元用于购买药物,违反了体检经费专款专用的规定。省纠风办已责成该校纠正错误做法,将体检结余款退还学生或用于学生体检,并在全县通报。 暑期补习班收费未公示 清远市新慧培训中心今年7月至8月举办了一期学生暑期文化补习班,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和公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清城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培训中心进行了处罚。 办暑期兴趣班违规收费 佛山市顺德区陈佐乾纪念学校今年暑假向学生家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学生参加为期12天的“兴趣班”,每名学生收费50元至90元不等,共计42100元,违反了省的有关规定。顺德区责令该校清退了有关费用,并责成该校校长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区进行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