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有关气象灾害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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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6:2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灰霾、干旱被增列入广东气象灾害防御范围。昨天,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广东省气象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下简称《草案》)进行审议。《草案》对雷电检测、防御等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定。 经省人大法制委审查后的《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实际需要,制定台风、暴雨、干旱、寒冷、雷电、灰霾等气象灾害的防御方案,并根据
《草案》同时要求,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及时为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灾害性气象预报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