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作弊女生状告学校胜诉 天津师大撤销开除学籍的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7:13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天津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教育专业本科女生张某因不服学校作出开除其学籍处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日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依法判决撤销被告《关于对外国语学院学生张某考试作弊问题的处理决定》。

  原告张某是天津师大外国语学院英语教育专业2001级本科生。2005年3月17日,在学院组织的“英语学科教学论”考试中,张某因请假联系工作不能返回参加考试
,请他人代考,被监考教师发现并上报学院。校方于3月24日作出《关于对外国语学院学生张某考试作弊问题的处理决定》,给予原告开除学籍处分。

  庭审中,原告张某诉称,自己平时学习成绩优异。3月17日临时举行的“英语学科教学论”考试,因请假不能返回,仓促之下请他人代考。事后也作了深刻检讨,主观上积极承认错误,但是校方仍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剥夺其受教育的权利,开除学籍的处分明显不当。为此,张某请求天津二中院撤销被告天津师范大学作出的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并向法庭提交了手抄处理决定作为证据。

  被告天津师范大学辩称,原告在考试中作弊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校方的处理决定于法有据,程序合法,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持被告对原告作出的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并向法庭提供了有关管理规定等证据。

  法院认为,被告大学在对原告张某作出的处理决定过程中,未按规定的程序履行,原告张某要求撤销处理决定的请求应予支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