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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通报9起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0:05 安徽市场报

  本报讯 9月22日,阜阳市法院系统的9名“害群之马”的斑斑“劣迹”,经由该市纪委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昭告于社会。

  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阜阳市纪委新闻发言人指出,以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向社会通报9起发生在法院系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其目的在于,为了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案件查办的真实情况,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执政为民。

  (一)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朱亚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社会管理秩序案

  经查:1997年7月至2005年2月,朱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陈安玲,收受18人32次钱物,合计23.22万元。陈安玲在原单位负责枪支弹药管理工作,1993年,陈在调离原单位时,违反规定将所保管的四盒140发“七七”式手枪子弹带回家存放。2004年底,陈安玲将子弹全部交给朱亚让其交到市中院,朱亚将子弹带到单位后,私自存放于自己的办公室至案发。目前,朱亚已被撤消职务、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春友贪污、索贿受贿、收受礼金以及大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经查:1994年下半年至2005年1月,王春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32人62次钱物,合计50.535万元。另查,王春友对其家中大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目前,王春友已被开除党籍,没收非法所得,撤销一切职务,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员、经济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陈和平受贿、收受礼金案

  经查:1992年上半年至2005年春节,陈和平利用职务之便,收受27人42次财物,合计人民币45.185万元、美元2000元、联想电脑1台。对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该市已经给予陈和平开除党籍处分,没收非法其所得。鉴于陈和平的违纪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员、经济审判第二庭庭长董炳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案

  经查:1999年3月至2005年春节,董炳旭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其妻陈继玲,收受33人计28.118万元贿赂,违纪违法问题严重。目前,该市已给予董炳旭开除党籍处分,撤销职务,没收非法所得,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阜南县人民法院原院长谢庆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案

  经查:2001年6月至2005年2月,谢庆华利用其担任界首市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之便,收受16人18次钱款,合计29.35万元,违纪违法题严重。目前,该市已给予谢庆华开除党籍处分;没收非法所得29.35万元。鉴于谢庆华涉嫌犯罪,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原助理审判员王俊平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案

  经查:1998年10月至2005年春节,王俊平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14人17次款物,合计10.87万元,违纪违法问题严重。目前,该市给予王俊平开除党籍处分;没收非法所得10.87万元。鉴于王俊平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员、经济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薛懿贪污、受贿案

  经查:1998年12月至2000年7月,薛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公款24万元。1997年夏至2004年,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27次索要或收受他人现金43.284万元。目前,薛懿已被开除党籍,没收非法所得。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原书记员卜琅贪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案

  经查:1、1998年10月至2003年8月,卜琅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8人12次钱物,计8.23万元。鉴于卜琅涉嫌犯罪,该市目前已将其开除党籍,没收非法所得,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太和县人民法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巩固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案

  经查:自1997年10月至2005年4月,巩固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本院干警、案件当事人和他人钱款。巩固华的行为已严重违纪,日前,该市已给予巩固华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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