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旧家电将由消费者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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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1:31 华夏时报 | |||||||||
我国已进入家用电器淘汰高峰期逾7亿台家电等待处理 处理旧家电将由消费者埋单 在上周末召开的“环境健康安全论坛”上,来自国家环保部门的官员指出,我国电视机社会保有量约为4亿台、洗衣机1.7亿台、电冰箱1.3亿台、电脑1600万台。
这些家电大多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进入家庭的,按正常寿命10—15年计算,从2003年起我国已进入家用电器淘汰高峰期,这些废旧家电如果处理不慎,对环境和资源将造成极大破坏。 本报记者江金骐报道消费者在处理自家废旧家电时,多数的做法是招呼一个“收旧游击队”,在给他旧货的同时不忘捞回最后一笔“出手钱”。往后,这一方式可行不通了,根据正在讨论颁行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今后消费者在处理自家的废旧家电时,要由自己来埋单。 设立专项资金 消费者承担处理费用 为减轻废旧家电对环境的损害,根据《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将建立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国家要建立专项资金,但并非从国库里拿钱,而是根据情况另谋渠道。”就此问题,国家发改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李静昨天告诉本报记者,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处理废旧家电所需的费用,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今后将采劝从企业收娶由消费者承担”的形式,通过这样的产业传导,形成良性的消费生态。 囤积亦或流通 政府和企业都很头疼 “发动消费者处理废旧家电的办法,具体如何实施目前还在讨论。”李司长说,在此以前,处理废旧家电的途径大致有两种,一是囤积在家中或单位里,二是卖给“家电回收游击队”,最后经过拼装后低价流向农村市场,“这两种方式都不利于循环经济的建立”。 当然,作为企业的市场行为,目前还有苏宁电器、大中电器等一些家电流通企业,建立废旧家电回收部门,但是,有限的几个企业,无法撑起庞大的废旧市场,记者从北京苏宁公司更新部了解到,该公司从2001年底开始的“以旧换新”活动,虽然在客观上缓解了废旧家电对环境造成的压力,但是,毕竟有力不从心的时候。 该公司的梁栋经理告诉记者,在北京地区的18家连锁店,年总计回收仅在6000件左右,大中电器大体也如此,这与庞大的废旧市场几乎不成比例。“再说,公司不能完全按照公益事业做这件事。” 界定回收责任 通过产业链解决难题 “既不能让自发市场放任自流,又不能完全寄望于企业,国家和消费者就必须有所作为。”李静司长说,有关该条例的征求意见,在酝酿了3年之后,已经进入今年的立法计划。 新法除了对回收体系、回收责任进行法律界定外,“专项资金”的筹集与管理,将会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予以配套和完善。 在这方面,法国在消费环节收费、日本直接规定向消费者收取,而中国的家电企业,以目前仅有的5%左右的利润,实在难以承受家电回收的费用。“从保护民族企业的角度,建立以消费者为重心,通过利益链条实现产业化,是处理废旧家电的惟一出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