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监测发现报刊医疗器械广告98%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3:05 新京报

  国家药监局拟推出药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警示制度;新版药品广告审查标准有望年内出台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李宗品)昨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今年1~6月,该局对全国113家平面媒体(报纸、杂志)发布的1608份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发现,1576份均为违法发布,违法率高达98%.据悉,在这些违法的医疗器械广告中,68%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
另外3成广告则是篡改了审批许可发布的内容,将辅助治疗功能宣传为治疗功能,同时利用绝对化语言或“广告托”肆意吹嘘产品功效。

  昨天,国家药监局市场监督司信息广告处副处长单宝杰称,遏止违法广告的泛滥,不仅需要药监部门与工商部门通力配合,更需要相关广告法规及时更新完善,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才能自律其行为,提高诚信度。据介绍,我国现行药械及保健食品广告法律法规绝大多数是1995年前后出台实施的,已不能适应市场现状,工商部门的监管难突出表现在现行法规缺失罚则或处罚很轻,无力遏止违法广告。

  国家药监局广告审查办公室副主任蓝煜透露,今年年内,新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标准》有望出炉,替代现行的1995年版相关法规,药品广告审批关口将更严格。

  同时,国家药监局计划与工商部门合力推出药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警示制度。另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已着手调研修改现行《广告法》(1994年版),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的违法成本。

   ■相关新闻

   美容院按摩禁打“中医”旗号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昨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叫停非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按摩、推拿、刮痧等业务”的决定做出详细说明。该局医政司一处处长刘文武说,美容院等非医疗机构开设按摩、足底保健业务,不能以“中医”为旗号,更不能宣传疗效,否则就属于非法行医的范畴了。

  刘文武表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在努力与有关部门协作,将非医疗机构开展“宣称有治疗作用中医推拿、按摩”等服务项目纳入2006年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中。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