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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主动撤资”昭示 “父爱主义治理”的失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4:17 舜网-济南时报

  □杨耕身

  出现这种现象一点也不意外。对于官煤勾结治理中的一种近乎父爱主义情绪的泛滥,注定使无人撤资成为一个命定的结局。

  随着撤资的通知下发,相关部门的这种“父爱主义”已显露无遗。“凡已经投资入
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撤出投资,逾期不撤出投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只要在期限之内撤出投资,则既往不咎,万事大吉。此诚可谓其言藐藐,其意切切。然而这却使得对于官煤困局的破解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无原则的“父爱主义”道路。

  关于国家公职人员不许经商办企业的法令,早已有之,为何却在治理官员投资、入股煤矿企业时网开一面?如此则将置先前的法令威信于何地?

  而我们如果考察中国近年来的煤业治理之路,也会发现,“父爱主义”式的温情一直贯彻始终。为了满足煤炭需求,一些地方在煤矿开采管理方面无为而治;一些地方又因虑及当地经济发展,又对一些问题煤矿纵容包庇;当官煤逐渐合流并成长壮大之时,治理起来已是投鼠忌器,无从下手了。如此,又有什么能让人对于此番撤资的大限抱以期待?而且一纸空文的通知多了去了,一些处于利益格局中的公职人员又如何能够对这一通知“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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