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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仍未撤资煤矿 一经查实就地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4:2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据新华社电22日是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撤出投资的最后期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表示,逾期不主动撤资、申报,一经查实,“就地免职,依法从严惩办”。

  记者从安监总局了解到,当前煤矿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公开或暗中包庇非法矿主,使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和非法煤矿未能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

  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为此联合下发的通知,各地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国资监管部门、安监部门、煤矿监管监察机构组成的清理纠正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的清理纠正工作。各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将于本月25日前将本单位清理纠正情况报当地清理纠正工作小组。各地清理纠正工作将于10月15日结束,各省级清理纠正工作小组将于10月20日前把清理纠正工作情况报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

  又讯据大河报报道,去年10月20日,位于河南新密市平陌镇的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引发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人死亡。昨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对该特大重大责任事故案进行公开宣判,4名被告人贾江华、景永振、彭向军、付相庄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年、4年、3年。(详见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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