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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院首次网播庭审现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6:02 重庆晚报
市高院首次网播庭审现场(图)
  今天,市高院将首次在其网站(www.cqcourt.gov.cn)上播放庭审现场录像——万州区一街道办副主任吴启平在执法中被货车撞死,货车司机向华一审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只需点击网站上的“法苑视频”,市民就可在线感受庭审现场。

  就此,市高院副院长胡伟新说,“公正的审判经得起任何考验”。今后,他们将对更多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进行网上直播。街道办副主任被撞死

  今年7月18日9时许,向华驾驶一辆核准载重量为5吨、实际装载20余吨黄沙的货车,途经万州区凤仙路时,货车沿路洒落黄沙。正在路上巡查的沙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吴启平等人发现后,上前拦停货车,要求其接受处理。向华乘其不备开车逃离。吴启平等人乘车追上货车后,要求其停车。

  吴启平随即下车,和同事并排站在公路上。向华减速后继续向前行驶,在接近吴启平等人时,向华大喊:“车刹不住了”。

  吴启平被撞倒在地,货车继续向前滑行1米左右,将其左腿轧在左前轮下后停下。因严重颅脑损伤,吴启平当天死亡。8月19日,市二中院对向华撞人案进行公开审理。审判长判后网上答疑

  货车司机向华的行为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罪,但他和辩护人均认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究竟是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此进行激烈辩论。

  宣判结束后,向华撞人案的主审法官通过市高院网站,现场判后答疑。法官认为,向华在主观上具有放任货车撞死吴启平的故意,对这一后果的发生持放任心态。

  同时,向华在客观上实施了驾车撞击吴启平的行为,致其被货车撞击致死,其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鉴于向华的行为属间接故意杀人,且作案后能自首,认罪态度较好,遂酌定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市民与法官在线交流

  据了解,网播庭审现场只是第一步。今后,市民还可以和法官直接在网上交流。昨天,市高院副院长胡伟新说,市民比较关心的措施出台后,他们可以考虑就相关问题,与市民在线交流。

  胡伟新介绍,网上直播的案件主要是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具有普法和教育意义的案件和一些新类型案件。另外,法院一些重大措施出台后,将以“法苑视频”为平台,和市民直接交流,听取意见。同时,就一些市民关心的法治热点,让法院负责人接受访谈,访谈过程也全程网播。但是,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庭审的案件绝对不会上网。如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的案件。

  记者 易守华/文 通讯员 谢晓曦/图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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