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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中法在东三省首推法院判决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6:35 东北新闻网

  本报鞍山消息 (杨力 特派鞍山记者 韩涛 于雷) 从今天开始,鞍山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赖账者”,将在经营贸易、高额消费、出境等诸多方面受到严格限制。

  昨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东三省首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老赖”要变过街老鼠了

  据了解,今年前8个月,鞍山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341件,其中需要强制执行的有1680件,同比上升了70%。工作人员称,“执行难”问题一直困扰着法院的执行工作。经过调研,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要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建立一个人民法院与政府职能部门、检察机关、金融部门、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相互联动的机制。今年年初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20多家相关部门联手执行

  据介绍,为建立该机制,法院先后走访了金融、城市规划、工商、税务等20多个相关单位和部门,并与他们沟通,达成共识。同时,法院还派人员到国内其他建立执行威慑机制的城市去“取经”。经过半年多的前期准备工作,《鞍山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赖账者”将寸步难行

  据了解,这次参与联动的有20多个单位,机制中有10条联动措施和办法,将对“赖账者”起到有效监督。

  措施中包括法院将在有关媒体上对赖账用户给予曝光;人民法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函,提示金融机构向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停止发放贷款,避免信贷风险;人民法院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供被执行人的名单,并发出司法建议。工商部门可根据相应法律对拒不履行债务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等;人民法院与税务机关建立信息联系,互通被执行人的债务和欠税情况等。

  此外,人民法院将向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发出通报,由其对拒不履行债务的自然人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

  其中法院还将以《限制高额消费令》的形式,限制“赖账者”的高消费。对被执行的法人单位、个人的高消费所涉及的物品,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依法进行拍卖、变卖或作价抵偿债务。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有奖

  在联动威慑机制中还规定了人民法院将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即对准确提供被执行人财产及有效线索的个人给予物质奖励等等。

  鞍山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称,这套机制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相关法律和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执行中不仅需要相关行政机关的支持和配合,更需要依法办事。

  (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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