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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查信访案 276名干警被问责 免职2人记大过6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6:38 东北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刘臣君报道 移送检察机关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免职2人、行政记大过6人……对2422起群众信访案件进行倒查后,辽宁省276名干警被追究了责任。这是辽宁公安史上单个专项行动查处公安民警人数最多的一次。这是省公安厅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通报的。

  今年5月起,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为期4个月的“大接访”活动,辽宁省公安机关从活
动开始便申明对信访案件涉及到的民警进行责任倒查。“在一大批群众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处理的同时,盛市两级公安机关倒查了一批涉及公安机关自身责任的信访案件,依法依纪追究了一批在信访案件中负有责任的公安民警的责任。”辽宁省公安厅纪委书记白月先说到这里,神色严肃。他表示,一定要偿还公安机关拖欠信访群众的“感情债”、“法制债”、“经济债”。

  他公布了公安机关“大接访”案件倒查和责任追究有关情况。

  截至9月16日,辽宁省公安厅、14个市和辽河公安局共倒查了2422件群众信访案件,追究了在209件信访案中涉及的276名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的相关责任。其中,移送检察机关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免职2人、行政记大过6人、行政记过18人、行政警告59人、党内警告9人、通报批评130人、诫勉谈话13人、局规处理26人、经济追偿等其他方式处理12人(包括同时给予党、政纪处分的)。

  按照责任划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因工作中不作为、工作不力、失职、失察和失误等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受到追究责任的干警有165人,占所有“追责”人数的59%;由于徇私枉法、程序违法、违反规定办案、超期羁押、使用强制措施不当、违法扣押财物和乱罚款等涉法过错被处理的有83人,占所有“追责”人数的31%;因为工作作风差、个人素质低下而被追究责任的有28人,占所有“追责”人数的10%。

  案例点击

  听信一面之词失职失察

  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分局有关人员,在办理1990年10月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时,仅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就认定被害人寻衅滋事、夜闯民宅及对嫌疑人不法侵害等行为,导致影响诉讼和判决结果,对两名故意杀人嫌疑人仅判决一人且刑期仅五年,工作严重失职失察。在“大接访”中,市局按照被害人亲属诉求,组织倒查,发现并纠正了这起长达15年的故意杀人案追诉不彻底的问题。日前沈阳市局已对长期逍遥法外的杀人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已判决的犯罪人向法院提出追加刑责的请求,对有关办案人的责任追究工作正在进行中。

  放走重要知情人徇私枉法

  锦州市公安局交巡支队四大队原教导员佟某,在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中给现场民警周某打电话说情,包庇逃逸的肇事司机,现场民警周某听信说情,放走重要知情人,构成徇私枉法。锦州市公安局倒查后已对二人刑事拘留,拟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为案件当事人说情干扰办案

  原辽中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任某,超越职权,干扰一起治安案件的办理,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索要被公安分局暂扣的摩托车。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造成群众上访,辽中县公安局决定给予任某行政警告处分。 (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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