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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一家至少一人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7:3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莱芜9月22日讯(记者闫秀玲通讯员文秀)为全面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实际生活问题,近日,莱芜市下发通知,决定通过政策扶持,使“零就业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零就业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或虽有一人就业,但就业不稳定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家庭。近日莱芜市劳动保障等七
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决定通过政策扶持,使“零就业家庭”成员中,今年内确保至少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从明年起,每个新增“零就业家庭”在其申请登记后1个月内,至少帮助一人实现稳定就业。

  《通知》指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要与需要帮助的“零就业家庭”实行“一对一”帮扶,通过开展政策、服务、培训、岗位“四直通”活动,提供全过程就业服务,并提供不限次数的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对有培训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提供培训信息,帮助落实一次免费培训。政府投资兴办的公益性岗位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将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吸纳人数,将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每人1000元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实行挂钩帮扶责任制。各就业服务机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可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将“零就业家庭”成员派遣到各类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就业,并负责代缴社会保险和代发工资福利。每输出一人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输出人数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职业介绍补贴。通知规定,“零就业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莱芜市城镇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请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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