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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售货机“吐”烟不论老少 进货渠道令人生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7:55 东北新闻网

  新闻背景

  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于2003年5月21日经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下称《公约》),同时声明: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约》第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禁止使用自动售烟机。

  时代商报讯(首席记者吴丹)《公约》真的给中国烟草业戴上了“紧箍咒”。然而,在该《公约》被人大批准后的近一个月时间内,沈城街头的自动售货机里仍在源源不断地“吐”出香烟。顾客中也不乏中学生模样的稚嫩面孔,这显然与《公约》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条款背道而驰。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并获悉:目前沈城通过自动售货机经营香烟业务的单位或个人,都没有获得烟草专卖局发放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属于违规经营。

  自动售烟机数量不少

  在沈阳中街、太原街等比较繁华的商业路段及大型宾馆、商场,甚至在医院,常可以见到投币式自动售货机的身影。而其中出售的多是饮料、小食品,而香烟也是必不可少的。昨天,记者随机询问几位路人是否知道《公约》即将生效,他们都摇摇头。听过记者的简单说明后,一位自称是“烟民”的中年人表示不理解:“禁止使用自动售货机卖香烟会给我们成年人带来很多不便。”

  烟草专卖局从未批准过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沈阳市烟草专卖局专卖处,工作人员解释:《公约》虽然已经被全国人大批准,然而应该是在批准后的第90天起生效。《公约》要求批准国必须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和禁止烟草广告,但这不意味着烟草业马上就要在所有方面达到要求。这中间有一个缓冲期,有3到5年不等的宽限期。

  专卖处杨处长告诉记者,其实早在2001年7月3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就做出过说明,明确指出:禁止各级烟草公司设置自动售烟机;对通过自动售货机经营卷烟零售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各级烟草专卖局不得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去年出台的《沈阳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中也规定:自动售货柜机禁止卖烟。

  杨处长肯定地表示:“从来没给在本市通过自动售货机经营卷烟零售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发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自动售货机仍在“吐”烟

  记者了解到,从2000年5月至今,本市已在中街、太原街等商业区,大型宾馆、商厦及浑南新区一些高新企业等地,安装了投币即可购得饮料、香烟等物的自动售货机1000台左右。除去一些人为损坏导致“下岗”的,本市仍有数百台可以自动售烟的售货机在经营卷烟。因为涉嫌无证经营卷烟,其卷烟进货渠道也难免令人生疑。

  ( 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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