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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查出问题限期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8:00 深圳商报

  市人大常委会拟出台法规性文件

  审计查出问题限期整改

  审计报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侯丽华实习生付佳)市民群众对审计部门查出的问题十分关注,更关心这些问题有没有得到真正的整改。昨天举行的市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听取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决定(草案)》,并将于今日进行审议。如果《决定(草案)》在本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将成为我市第一份有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对促进我市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迈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市政府已进行了审计查出问题向人大报告的探索,并从2001年开始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市政府每年要向常委会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开发基金、绩效审计三个方面的审计报告。因此,《决定(草案)》拟将目前这三种报告都纳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的范围,同时还为常委会审议其他审计(如国有资产、社保基金等)的报告和整改情况的报告预留了空间。在对工作流程、报告人和报告形式等方面,《决定(草案)》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决定(草案)》内容既包括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又对常委会审议审计报告的范围和主要程序进行了规定,还规定了整改要求、审计移送、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督促责任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决定(草案)》规定政府在接到人大的审议意见和有关决议后,限期转发被审计单位并要求其落实整改,并限期向人大报告整改和处理情况。此外,人大还将根据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整改和处理工作实施监督。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决定(草案)》从政府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以及在整改中完善相关财政制度等方面,也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并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法律责任。《决定(草案)》规定对于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报告机关或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必要时责成有关机关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决定(草案)》还拟将初审报告、审计报告、整改和处理情况的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使群众和媒体可以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监督。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侯丽华实习生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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