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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客忘带钱2元 衣物保管费难煞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8:54 金羊网-新快报
  有律师认为某水上乐园的做法涉嫌违权

  新快报讯(记者 方钟文/图)在赢利性游泳场所购票入场游玩、存放衣服时还需不需要另外再付费?多数消费者也许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市民钟先生近日在南海某水上乐园遭遇了存衣尴尬。记者咨询律师后得知,盈利游泳场所存衣收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2元保管费难倒泳客据钟先生说,近日,他持有效门票经检验后进入南海某水上乐园游玩。依照常识来到更衣处准备更换泳衣,但在衣物保管处却被告知在该处保管衣物要收2元的保管费(存放箱租金)。因为当天匆忙出门,忘带钱包,他身无分文。2元钱顿时将他难倒了。他问保管员既然购买了门票为何还要收衣物保管费,该处保管员称这是规定,一直都是这么做的。钟先生说明了没带钱的情况,并表示总不能把衣服财物扔在外边无人看管吧,对方却回答说没有办法。钟先生于是要求见水上乐园的管理员。45元门票为何不包保管费?不一会,一位身穿灰色西装裙、手拿对讲机的年轻女子来到保管处。听了钟先生的陈述之后,该女子同样表示必须收费才能代游客保管衣物,理由是该乐园一直都是这么做的。钟先生质问对方如衣物无人保管丢失怎么办,该女子回答说没有办法,并扬长而去。所幸当天的游客当中恰好有一位钟先生的朋友,钟先生向其借了2元钱才避免了衣物无人看管的尴尬。记者在某水上乐园发现,该乐园的门票为45元,而且据记者观察乐园购票处的窗口上注明“门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在存衣处的窗口以及告示栏上都标有“衣物存放箱每个租金2元,贵重物品保管箱每个租金5元”字样。记者在现场随机询问了几位游客,他们均认为门票已经很贵,再收衣物保管费实在是不合理。一位姓黄的游客对记者说“我总不能把衣物放在露天的地方吧,丢了东西怎么办?”管理方:乐园不强迫游客存衣该水上乐园的戴经理对此解释说,该乐园的衣物存放处有专人看管,可以确保游客财产的安全,因此要收费,况且2元钱也只是个小数目,一般人都不会介意。乐园并不强迫游客交钱存衣,也可以在露天的地方自行看管。律师:售票时无告知保管免费对该乐园的这种做法,佛山禅通律师事务所的汪律师认为,更衣并保管是收费游泳场所必须提供的服务,应当是和门票捆绑在一起的,因为游泳之前必须更衣是常识,在门票售出即不得退换的前提下,等游客购了票、进了场才告知保管衣物要收费的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另外,由于在出售门票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门票支出中不包括衣物保管费,应当视为衣物保管免费,因此该乐园的行为还涉嫌重复收费。
泳客忘带钱2元 衣物保管费难煞人(图)
图:游泳时交了钱,财物才能保管。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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