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判跨国“字花”赌博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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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9:09 检察日报 | |||||||||
本报昆明9月22日电(吴锡章杨健鸿)笔者日前从云南省检察院获悉,在查办8月28日宣判的特大跨国“字花”赌博案的过程中,检察机关严格审查案件,发现多名漏犯,促使这起特大赌博案得到及时侦破。 2004年12月,德宏州公安局接到举报,缅甸籍人旺信在德宏州、保山市等地采取猜“替”(系傣语,汉语俗称“字花”)的方式组织我国公民赌博。德宏州公安局调查后以旺信
办案人员在审查中发现,旺信在境内销售“替”主要通过其招募的送“替”人和卖“替”人。根据旺信的交代,她发展的卖“替”点有17个,送“替”人和卖“替”人多达53名,5年来共敛财3000余万元。云南省检察院审查后决定追捕公安机关作为证人的涉案人员韩顺兴、王国玉、水洺洲、简永林、张德传等人,并要求继续追捕其余涉案人员。 德宏州检察院将以旺信为首的19名涉案人员移送起诉。8月28日,德宏州中级法院以赌博罪判处旺信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刑满后驱逐出境,冻结和扣押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与旺信同时出庭受审的18名同案被告人中,有17人分别被判处九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1人因非法所得不足5000元被宣布无罪。 作者:吴锡章 杨健鸿 (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