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黔江:推出取保候审确认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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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9:09 检察日报 | |||||||||
本报重庆9月22日电(记者沈义 通讯员余显波徐松)9月16日一大早,保证人陈某就陪着嫌疑人张某来到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等待接受检察官的传讯。今年以来,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接受办案部门传讯随叫随到,已经在黔江区检察院得到保证,取保候审对象脱管漏管的“顽症”得到有效治理。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由保证人履行代管义务,这在客观上导致了犯罪
此后,两院联合推出了“取保候审确认制度”,由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情况依法进行实质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出具“取保候审确认书”;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检察院将督促有关机关依法重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该区已对30余件案件出具了取保候审确认书,保证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按时到案接受审查或审判。 作者:沈义 余显波 徐松 (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