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物价局通知要求广东出租车停缴客运附加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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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9:50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广东省出租车司机又减负了!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广东省停止向城市出租车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已缴2005年下半年的公路客运附加费的,有关部门应全额退还,退还金额将用于冲抵车主2006年度的养路费。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出租汽车行业是重要的服务行业,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来源:新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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