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中心提醒:慎用白蚀丸头孢拉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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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0:42 胶东在线 | |||||||||
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醒广大市民,临床观察发现白蚀丸和头孢拉定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使用这两种药品应当谨慎。 据临床观察,白蚀丸可引起肝损害,而头孢拉定相关制剂可导致血尿,血尿的发生与患者年龄、药物剂量、浓度、给药速度、药物配伍等因素有关,儿童容易发生。
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议市民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这两种药物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避免超剂量、长期使用。在使用白蚀丸过程中注意肝功能监测,儿童、老年人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临床医生,尤其儿科医生使用头孢拉定要合理、规范,严格掌握用药及静脉用药指征。(记者高俊峰)责任编辑:王大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