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尽早出台地方性法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1:56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大力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发挥社会组织的救助作用,将有助于改善困难群体的生存状况、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前不久召开的“构建和谐南京”政协论坛上,市政协副主席、台盟南京市委主委孙南雄提出建议:南京要尽早出台地方性政策法规,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重构社会利益的合理分配机制。

  以民间捐赠弥补政府投入不足

  2004年下半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南京市占10%的高收入者与同样占1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比为8.3∶1。对此,孙南雄说,目前,我国已形成三个层次的财富分配:第一层次分配以市场分配、劳动取得报酬为主,讲的是效率;第二层次以国家财政收入再分配为主,实施国家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讲的是公平;第三层次分配即社会慈善救助,以道德、爱心为基础,讲的是奉献。可以说,二次分配是一次分配的补充,三次分配又是二次分配的补充,以民间捐赠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政府不可能把部分低保人员存在的就医难、就业难等,以及低保边缘群体的面临的各种问题包揽下来。“因此,要缩小贫富差距,消除两极分化,必须通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重构社会利益的合理分配机制。”

  尽早出台地方性慈善

政策法规

  “虽然全国已有27个省市建立了慈善组织,但总体来讲我国慈善事业规模小,来自国内企业和富人的捐赠少。”孙南雄说。他分析,其中原因在于我国的慈善组织“官办”色彩浓厚,民间慈善组织发展受到制约;慈善组织缺乏独立性,社会公信力不高等。“未来的慈善活动的主体应该是民营企业、私人企业和个人。”南京大型企业多,民营、私营企业发展很快,应该积极鼓励他们参与慈善捐赠和设立冠名基金等活动,建立几个有实力、有影响的企业或个人慈善基金会。孙南雄建议,根据南京情况,应早日出台有关地方性政策法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创立企业慈善基金会、个人慈善基金会。具体说,要形成和完善有关法律、政策,包括进入和退出制度、评估与监管、产权界定与转让等法律准则,以及捐赠减免税政策等。对贡献突出者,政府可授予荣誉称号,或让其享受某种待遇,并给予大力宣传和表彰。另外,孙南雄提出,要立足街道社区,推进慈善救助组织的发展。如,玄武区目前初步形成以民间组织为龙头、以经常性社会捐赠和慈善救助为内容、与政府救助相衔接的区、街、居(居委会)三级功能互补的社会救助网络,为所在社区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提供了一个广泛参与、奉献爱心的很好平台。 南京日报记者 宋广玉(编辑 涵烁)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