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机少年状告机场被判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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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2:17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电 备受关注的四川少年梁攀龙因在昆明扒机摔伤,诉被告云南机场集团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日前由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一审判决原告梁攀龙败诉,驳回其诉讼请求,并由其监护人负担诉讼费1308元。
2004年11月10日晚,原告与另一少年束清钻入昆明机场停机坪,爬入一飞机起落架舱内。在该飞机升空后,束清掉在机场跑道上摔死,原告则随飞机飞抵重庆,在昏迷中被重庆机场工作人员发现并救出。法院认为,原告梁攀龙在事件发生时年满十四周岁,对其攀爬飞行器的危险性,应当有足够的认知,不能以“未成年”为免责事由。而梁攀龙的行为具有非正当性和潜在危险性,应当予以禁止和杜绝,不在保护之列。梁攀龙虽确有损害后果及经济损失,但其主张无合法依据,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