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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禁鲜令”堵截假鲜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5:51 深圳晚报

  一纸“禁鲜令”堵截假鲜奶

  10月起“还原奶”不能再冒“鲜奶”名义销售,市民可通过牛奶外包装的醒目标注辨别其真假“身份”

  本报记者卢舒倩报道“鲜牛奶”,这是不少牛奶外包装上打出的显著“招牌”。但
往往让消费者一头雾水的是:有的奶制品明明是奶粉勾兑处理而成的还原奶,但其包装上却赫然写着“鲜牛奶”。随着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通知,从10月15日起,这样的假鲜奶出厂时,必须在外包装上标明还原奶的成分。这也就意味着,长期困扰消费者的还原奶冒充生鲜奶问题,可望就此画上句号。此外,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透露,“禁鲜令”10月1日将如期实施,也就意味着以巴氏奶为主导产品(如光明牛奶)的外包装上的“鲜”字将逐渐消失。

  记者昨天在走访市场后发现,大多数牛奶外包装都没有明确标出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还原奶的。但是,业内人士透露,国内有将近六成的企业都存在使用还原奶的现象,甚至包括一些一线品牌也在使用还原奶。更有甚者,一些还原奶还公然以“鲜奶”的名义出售。

  据专家介绍,鲜奶和还原奶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奶制品。鲜奶是指由奶牛直接产出,全程经过冷链加工,并使用巴氏消毒法灭菌的牛奶。还原奶则是将乳粉或炼乳经过处理和勾兑还原成的液态奶。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10月15日大限后,一些乳制品生产企业将不得不在产品上标注“还原奶”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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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大限:明年1月15日

  凡在灭菌乳、酸牛乳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还原奶的,不论数量多少,自10月15日起,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醒目标注“还原奶”,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还原奶所占原料比例。10月15日前生产的未标注“还原奶”的奶制品,允许销售到2006年1月15日。

  鲜奶与还原奶有着本质不同。本报记者丁开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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