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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学子患“恐病症” 高校直呼养不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6:15 光明网

  

贫困学子患“恐病症”高校直呼养不起

  校医院医生正在为学生做医疗保健

  随着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和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加,我国上世纪50年代起实施至今的高校公费医疗制度应对乏力,“恐病症”已成为高校大学子尤其是贫困学子生命不堪承受之重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探索高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上得起学,吃得饱饭,看得起脖,已成为政府、社会和高校当务之急。

  “恐病症”成为学生精神重负

  对于大多数高校学生来说,我国目前提供的基本医疗费用往往是杯水车薪。据了解,北京地区每一个大学生每年的公费医疗费用66元,而武汉地区高校每年公费医疗费用生均只有40元左右。一般而言,一个普通感冒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在100元左右,而北京在校大学生实际平均每人每年医疗费用支出是130元左右。

  贵州师范大学三年级学生陈兴(化名)来自边远贫困山区,家境十分困难。小陈告诉记者,平时担心的就是生病住院,生病后往往无钱治疗,受病痛折磨不说,还危及原本就十分紧张的生活开支。提起生病,小陈的眼睛有些湿润。大一时,他发生过一次突然性耳聋,当时到医院检查,医生认为是长期营养不良,加之学习用脑过度所致。由于没钱,他死活不愿住院,只让医生开了一些药水带回学校医务室输液。对于口服药,他坚持让开价格最便宜,但副作用大、可能会对某些人引起皮疹的西比灵。

  一个月后,小陈耳朵康复了,却留下了后遗症。由于药物的副作用,他的脸上和身上不断地长小疙瘩,只要别人碰着或洗澡擦着,皮肤又痒又痛。小陈无奈地说,当时医生建议用一种比较好的药,可一盒要40元,只够吃3天,西比灵一盒只要7元,可吃10多天,当时只担心钱,就顾不了太多了。但这样还花了1000多元,只得将打算还学校欠款的600元奖学金花了,其余的是向同学借的。

  对于小陈生病的经历,他的师姐、同样来自农村的学生向丽(化名)深有感触。向丽大学四年的学杂费、生活费全靠做家教维持,还不时寄钱回家给双亲治玻几年来,她至少给100多个学生当过家教,几乎天天有家教,不得不疲于奔命。许多时候学校上完课,就到家教时间了,根本顾不上吃饭,因此落下了胃玻有一次去家教途中,得了肠胃炎,在医院住了一晚,班主任老师替她垫了200多元。她坚持出了院,第二天正是周末,又背着大家悄悄家教去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位女学生被确定为高危白血病,需要进行骨髓移植手术,手术费用约30万元。该生家在福建农村,父亲打工,母亲务农,弟弟妹妹都在念书。对于这样一个贫困家庭,学校给予特殊照顾,师生积极响应募捐,可还是无法解决她的医疗费用问题。

  韩从强,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学生会副主席,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03级年级长。去年12月9日,他被确诊为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L2型。这位出生于河南省民权县一个贫困农民家庭的大学生,大学学费是由河南省政府资助的,父亲、哥哥常年在外打工,母亲一人在家种田维持家务,小妹也因为贫困初中尚未读完便辍学外出打工。在他身上,寄托着一家人的希望,可他现在还躺在病床上。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我国高校学生患重病正呈逐年上升趋势,仅乙肝病毒携带者就占8%至10%。如果按普通疗法治疗乙肝,通常一年需要1万元。结核病也是上升趋势,武汉地区2002至2003年一年间,就有311名大学生因肺结核病住院,按常规治疗,一个普通结核病患者治愈至少需要8000元医疗费用。

  一些高校医疗专家预计,高校每年出现需要10万元以上医疗费用的患病学生数约为在校生的万分之一左右。按湖北省高校在校生总数估计,每年重病学生数约在100人左右,所需费用保守估计约为1000万元。

  几乎所有校方负责人都被同样的问题困挠着:靠学校,钱太少了;靠募捐,杯水车薪;靠商业保险,屡遭质疑;靠社会保险,似乎又太遥远。因此,大部分院校目前都以“国家拿一点,学校负担一点,个人承担一点”的方式负担医疗费用。但3个“一点”是多少?全国没有统一标准。

  目前,我国高校学生的医疗现状是:普通疾病治疗水平低,大重病和意外伤害则无力保障。一般高校学生挂号费5元,药品免费,但由于都是些陈旧药品,学生反映普遍不满意。像武汉理工大学去年学生平均医疗拨款60元,而实际平均花费了128元左右,缺口达一倍以上。当前对部属院校,国家给每名学生每年拨款60元作为医疗费用,拨给省属院校学生是40元,而这仅仅覆盖计划内统招的大学生。

  今年上半年,武汉理工大学医院院长阎如好向学校申请专款救助该校3位身患重病师生。报告显示,仅救助一位老师和两位在校生所需资金达120万元左右。如果这笔资金纯由校医院支付,相当于该校有7000名学生的一年日常医疗开支被用光。再以省属院校湖北大学为例,学生在本校医院门诊医疗费用自已负担20%,学校报销80%;在校外医疗门诊费自负40%,学校报销60%;无论在校内、校外医院住院,其医疗费用累计报销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超过部分自负。湖北大学在校学生1.6万人,而享受国家拨款的计划内学生仅1万人,即40万元拨款。据该校医院统计,学校平均每生每年仅门诊费用就是137元,大大超过了国家拨款标准,这还不包括住院费用。

  此外,我国近些年兴办的独立学院数量已上升到300余所,由于没有国家拨款,大都参照国家标准为学生办理了医疗保险,即进校时一次性缴纳4年的保险费120元,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这种保险赔付额并不高,重大伤亡时最高赔付额也不过6万元,且对看病的限制较多,学生往往在索赔时才知道有些医药费用超出了赔付范围。例如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的张志华,去年他在医院看病时花了9900多元,结果保险只赔付了不到2000元。

  据了解,一些高校在发展规划中较少考虑医疗机构的发展,基础设施差,医疗设备陈旧,落后卫生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且结构不合理,技术力量较为薄弱,经费投入不足,医疗教育开展也不平衡。湖北省卫生厅曾经有个后勤防疫站专门负责高校医疗机构的管理,后来该站分成卫生监督局和疾病控制中心,高校医院管理这一块被去掉了,高校医疗机构就没有了主管部门。1998年,湖北大学校医院被划归后勤集团,随后,湖北省属院校的校医院几乎全都被划进了后勤集团管理。这一举措带来了诸多问题。

  湖北大学校医院一位负责人说,划进后勤集团后,校医院成了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医院靠收体检费、开药治病的创收能力每年只有30-40万元,而医院职工的工资奖金需要150万元,这就可能逼着医院找教师、学生要钱,比如本校学生考本校研究生,毕业、复试、入学分别体检抽血,同一人短时间就可能抽血3次,而实际只需要1次,次数过多对身体也不利。这样,提高服务质量谈不上,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监测卫生状况、预防传染病的传统任务也无力承担。2003年4月7日,湖北大学校医院被重新划回了学校管理。

  据了解,因为不属于传统教学,又是个棘手的难题,高校都有将医院“甩包袱”的内在动力,目前国内不少高校都将医院归后勤集团管理。这位负责人还认为,高校医疗机构虽然属于“大后勤”范畴,但它还要承担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加强对传染并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等职能,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显然不可能承担这些保障功能,这也有悖于卫生部门将校医院转变为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设想。同时,这还会加重了学生的就医负担。

  为了弥补旧制度下的公医不足,许多高校想了很多办法,出台了形式不一、标准不同的新的学生公费医疗方案。有的学校干脆将国家拨发的医疗费用一次性发给学生,不再承担学生的医疗保障。2004年10月,武汉理工大医院提出筹建“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会”。无独有偶,武汉科技大学团委2003年曾发出倡议:为重病学子建立“爱心基金”。某高校还尝试每生入学初收取100元费用作为互助基金,毕业时付还。还有高校甚至提出,将学生的保险费由校方收集起来管理,以每人120元计算,4万在校生可筹集费用可达近500万元。

  但有关高校负责人表示,上述方案类似“慈善机构”,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效果并不理想。首先是政策障碍,收取学生的费用如无政策批准就是乱收费;其次推行医疗保障是国家现行政策的方向所在,没有人敢冒此风险。他们认为,只有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才可能走出“学生患病就募捐”的老路。

  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分析,在校生较少时,出现意外事故不多,管理部门完全可以应付自如。但面对各类复杂的校园意外安全事故,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没有统一、系统的应对和处理措施,管理部门正常的运作必然会被打破,校园安全法律法规滞后的弊端随之凸显。

  湖北大学校医院院长、中国高校医学保障研究会常务理事刘绪成指出,高校需要明确国家对于大学生医疗保障的定位,针对新形势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他认为,要提高现行国家拨款标准,此标准执行多年,形势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应当加大到每生每年100元左右较为适合。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建议,新时期大学生医疗保障应当是多层次的。首先,要考虑将大学生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在制度设计上使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到大学生;其次,政府应当继续投入使大学生能够享受价格较为低廉的医疗福利,改变多年来一直不变的投入标准;再次,建立起大学生医疗救助体制,将各种慈善、爱心捐款纳入其中,在为贫困学生提供教育救助的同时也提供医疗保障。最后,引导学生加强保险意识,根据情况自行购买商业保险进行补充。

  据了解,湖北省教育厅日前在省属高校今年秋季入学新生中启动了贫困大学生医疗保障试点,在全国率先为贫困家庭学生集中购买商业医疗保险,首批受益学生将达到2.1万人。按照“学校为主,政府支持,学生互助”的原则,贫困家庭学生的医疗保障将建立门诊由学校负责,住院治疗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重大疾病依靠以校为单位统筹的医疗救助体系。从今年秋季开始,湖北省教育厅将按各省属高校招生人数20%的比例,从教育经费中按生均每年40元的标准设立贫困家庭学生医疗保障专项经费,列入预算,由学校集中为新入学的贫困家庭学生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湖北省有关规定明确,原则上贫困家庭学生所承担的费用要低于非贫困家庭学生,门诊费用贫困家庭学生个人承担比例不得高于5%,在确保患病贫困家庭学生进行有效治疗的基础上,患病贫困家庭学生学年累计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

  据悉,这一改革试点受到贫困学生欢迎。但有关人士指出,这一“民心工程” 如何建立并完善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同样十分重要。在贵州等一些率先探索高校医疗改革的地方,往往出现另一种尴尬:学生生病住院部份费用由保险公司赔付后,但通常半年左右才能兑现。如果是贫困学生,根本无力垫资治疗,往往因为不愿住院而影响治疗。

  一些心理学家认为,大学贫困生的心理问题和他们所面对的社会压力问题将成为一个新的社会群体问题,让他们尽早摆脱“恐病症”的困扰无疑是政府、社会及高校当前及今后的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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