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都芳漆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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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7:2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昨天,北京消费者孙先生状告德国都芳漆虚假宣传案件一审落槌:法院判定德国都芳漆宣传中使用“无毒无味”确有实据,驳回了孙先生的所有诉讼请求。 德国都芳漆生产厂家在宣传中一直使用“无毒无味”的用语,今年6月,孙先生在北京绿馨家园建材超市购买了德国“都芳”牌内墙涂料和暖气片专用漆各一升,随后以漆类产品中都含有VOC、甲醛、重金属等有害物,只要含有这些有害物质,就不能称为无毒无味为由
法院认为,所有检测证明德国都芳漆本身及涂刷后的空气中有毒物质的含量符合国家标准,也无异味,因此,该公司对产品的宣传并无不当。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