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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替信用卡窃贼“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1:27 京华时报

  未看出签名真伪造成持卡人损失2208元

  本报讯(记者邹桂)杨某的信用卡失窃后被人盗刷,认为商场没有认真审核签名真伪,遂将华堂商场诉至法院。近日,市二中院终审判令华堂公司赔偿杨某损失2208元。

  去年10月28日,杨某在外就餐时丢失了一张信用卡。杨某紧急挂失并到派出所报案
,却发现卡刚被人在华堂商场亚运村店盗刷,损失2208元。杨某认为是商场收银员在结算时未认真核对签名造成自己的损失,因此向华堂公司索赔2208元。华堂公司则认为,杨某没有妥善保管信用卡,也没有及时挂失才导致信用卡被冒用,对此杨某应承担责任。

  市二中院认为,杨某的信用卡是凭签字授权支付,商场在核对签购单上签名与信用卡签名不一致或信用卡背面无签名的情况下,应停止结算业务。华堂公司未按操作规程尽到注意义务,致使杨某信用卡被冒用,华堂公司应赔偿杨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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