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6死37伤的广东韶关车祸肇事司机被判6年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2:36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邬科 通讯员 汪次安) 只能坐44人的大客车,却硬塞了53名乘客。当疲惫不堪的司机载着满车乘客行至韶关新丰县路段时,悲剧终于发生了:大巴撞毁路边护栏坠入8米深的河谷,车上旅客16人死亡,37人受伤。日前,造成今年“2·25”韶关特大车祸的肇事司机郎兰建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获刑6年零6个月。 今年2月25日,对于乘坐车牌号为“甘E07201”的大客车的53名乘客来说,是个黑色星
该车司机郎兰建由于春运期间连日驾驶,已疲惫不堪。当日凌晨3时55分,当客车途经国道105线新丰县大岭路段右转弯处时,由于郎兰建对路况不熟悉,加上转弯时超速行驶,大客车忽然越过左侧路面,撞毁路边护栏,坠入8米深的河谷,当场造成13人死亡,另3人在送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此外,事故还造成37人不同程度受伤。大客车也当场毁坏。经交警鉴定,司机“三超”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应负全部责任。 日前,这起备受关注的特大交通肇事案在韶关市新丰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司机郎兰建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酿成16人死亡37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犯罪情节严重,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考虑到郎兰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给予他上述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