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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城市要建立供水安全储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2:38 舜网-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通知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储备体系和应急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城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并定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督促限期整改。

  要建立健全水资源战略储备体系,各大中城市要建立特枯年或连续干旱年的供水安全储备,规划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制订特殊情况下的区域水资源配置和供水联合调度方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水资源条件,制定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要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落实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当原水、供水水质发生重大变化或供水水量严重不足时,供水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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