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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卖官书记杨毓培一审获刑1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5:5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收受61人贿赂200多万元,300多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南充市高坪区原区委书记杨毓培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替他人调动工作、职务晋升,先后收受61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41.7万元、美元3000元,3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昨日下午,引发南充官场地震的“书记卖官”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杨毓培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两罪并罚,执行
有期徒刑17年。其妻赵秀珍(曾任南充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侦查员),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同时,对杨毓培受贿所得人民币240.7万元、美元3000元,杨毓培、赵秀珍共同受贿所得人民币1万元予以追缴;对杨毓培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财产人民币300多万元予以追缴。

  在宣判过程中,赵秀珍一直低着头。当审判长宣读完毕判决书后,她突然情绪激动地大声喊道:“我不服!我一定要上诉到底1杨毓培也当庭表示要上诉。

  【庭审实录】

  61人“出血”买官帽

  据公诉机关指控,杨毓培在1999年4月至2002年7月任营山县委书记期间,在决定其管理对象的职务晋升、职务保留、职位调整或为他人调动工作等事宜时,收受其下属26人贿赂的人民币共计70.8万元。2002年7月至2003年9月任

南充市高坪区委书记期间,以类似事由,在办公室、家中、出差地宾馆等地点,收受其下属35人以各种名义贿赂的人民币157万元、美元3000元。其妻赵秀珍利用杨毓培的职务之便帮助他人调动工作,并收受刘某贿赂人民币1万元。

  在侦查过程中,公诉机关先后扣押、冻结杨毓培、赵秀珍现金、存款、房屋、汽车等贵重物品共计人民币663万元。经查证,扣除他们受贿款项以及能够查明来源的合法收入和非法所得数额,其余财产318.14万元,杨毓培、赵秀珍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书记过节收“信封”

  在这些卖官事件中,涉及的人员有从乡长、镇长调到县上各部门任职的,也有从县上换届到乡镇任要职的。对于“收钱”的指控,杨并不讳言,但杨称,这些钱大多是过节时“别人来拜年的时候给的”,都用信封装着。他还辩解道,干部任用都是先由组织部推荐,再由常委会研究讨论定夺去留。他只是10名常委之一,自己一个人是不可能将谁调动的,因此他认为自己并没有卖官。

  某区法院欲修建大楼,但是钱不够,于是该法院多方托人找到杨毓培。杨毓培想到了利用政府财政担保让银行贷款给法院的办法。事成后,法院领导请吃喝,并将一个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给了他。杨毓培辩称,这是“过节时别人给的拜年钱”。

  局长59万保“位子”

  高坪区财政局长明某是给杨毓培送钱最多的一个。2002年上半年高坪区的财政工作在南充排名倒数第一,杨毓培大为生气,公开放出话来要撸掉明的局长宝座。这一来,明某慌了神。

  2002年9月下旬的一个晚上,明某提着一个黑色塑料袋来到杨家。杨毓培不在,杨妻赵秀珍接待了他。杨毓培回家后打开塑料袋,里面居然是整整20万元现钞。杨便不再提财政局长换人的事。为稳妥起见,明某在同年11月又分两次送给杨毓培4万元现金。

  2002年底,高坪区级机关负责人面临调整,年龄控制在46岁以内。马上就满46岁的明某属于可去可留的对象。为保住位子,他于2003年1月以拜年为名再次向杨毓培奉上20万元。后来,明某还多次以各种理由送给杨现金15万元。

  记者庞山岚何晓东 实习生吴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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