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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率先实行社会公布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7:42 成都日报

  今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严重超时加班、逃避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都可能被劳动保障部门在相关网站、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和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违法情节越严重,社会公布的范围就越大;违法行为不纠正,社会公布不解除。

  22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
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实行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单位及其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制度。该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在广东省正式实施。

  22日,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向社会公布了20家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据中国青年报(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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