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先由债权人书面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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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7:57 潇湘晨报 | |||||||||
根据实际情况,首批“黑名单”以法院为主导,接下来公布“黑名单”的程序将更趋向于严格。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公布“黑名单”的启动程序是申请执行人出具书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提出意见,经过合议庭评议,再作出决定。当法院决定在媒体上公布“黑名单”后,应先书面通知被执行人,促使其在一个月内主动履行义务,如果一个月后仍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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