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判银行“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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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8:0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曹县讯今年5月曹县储户冯红杰的10万元存款连续三次被人冒领,本报6月24日曾以《菏泽连发“克卤存折冒领案》为题报道。8月初,冯红杰把曹县庄寨农村信用合作社告上法庭,日前,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银行支付10万元存款,被冒领存款所在的菏泽市牡丹区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负连带责任。 曹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1日,曹县庄寨镇冯寨村农民冯红杰在庄寨农村信
法院审理认为,截至2005年5月27日,冯红杰所持存折上的存款余额应为100010元,该笔10万元存款三次被人在菏泽市牡丹区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于庄分社支龋庄寨农村信用合作社无法证明该笔款项系由冯红杰自行提出,仍应兑付存款。法院认为牡丹区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没有任何合法支取凭证的前提下将冯红杰的存款支付,其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悉,庄寨农村信用合作社和牡丹区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黄体军高登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