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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能源评比天津全国第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9:03 天津日报

  纳入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设5600万元改燃专项资金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张鸣岐

  本报北京讯(记者张鸣岐)昨天,记者从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清洁能源行动总结推广暨表彰大会上获悉,在经过综合评比评选出的全国18个清洁能源行动工作试点城市中,天津脱颖而出,成绩卓著,排行在17个试点城市第二位,荣获全国清洁能源行动工作第二名。沈阳市获第一。

  清洁能源行动是遵照国务院的指示,由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于2001年10月联合启动的一项旨在通过城市试点示范,采取综合措施,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由能源生产及消费所带来的对大气污染,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行动。为促进清洁能源行动的开展,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为项目提供了技术和资金支持。该行动至今在全国开展4年,共投入319万美元,其中我国投入200万美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投入119万美元。

  本市开展清洁能源行动工作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清洁能源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批准实施《天津市清洁能源行动规划》,同时连续4年将清洁能源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纳入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并将完成情况纳入环境目标考核。在国家项目课题经费100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配套100万元作为推动天津清洁能源行动专项经费,从2003年市财政每年设立5600万元改燃专项资金,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燃煤设施改燃并网工作的顺利开展,清洁能源技术利用和减少大气污染能力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昨天,来自全国60个城市的代表、国内外专家学者、国内外研发和生产机构的代表、国家政府机构以及联合国机构、驻华使馆代表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清洁能源行动总结推广暨表彰大会。副市长陈质枫代表17个清洁能源行动试点城市市长,在大会上宣读了由17个清洁能源行动试点城市市长联合签订的“中国清洁能源行动城市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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