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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教育储蓄将被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9:08 东方今报

  办理教育储蓄需由学校开证明

  北京消息从10月1日起,居民在银行办理教育储蓄业务需由学校开具“证明”,虚假教育储蓄将被严惩。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23日联合制定下发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中规定的。

  对储蓄机构以教育储蓄名义进行揽储,没有按规定办理教育储蓄,而造成应扣未扣税款的,应按规定向纳税人追缴应纳税款,并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08W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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