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银川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9:12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陈永峰)磁窑堡恐龙化石、唐徕古渠、湖泊湿地、古树名木等都被列入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银川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对名城保护的内容和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该《条例》指出,名城保护要体现塞上江南、西夏古都、回族风情三大文化特色,保护的主要内容有:银川旧城格局、城墙遗存和具有传统风貌、历史文化特色的街区、民居;
磁窑堡南磁湾恐龙化石群、水洞沟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贺兰山岩画;汉延渠、唐徕渠等古灌溉渠系和宝湖、鸣翠湖、西湖(阅海)、鹤泉湖等湖泊湿地生态景观;西夏陵等西夏遗存;海宝塔、鼓楼、玉皇阁、南薰门楼等古建筑;纳家户清真寺,经确定公布的古树名木和近现代优秀建筑、雕塑等。

  《条例》还强调各级政府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搜集、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具体包括:历史事件、地名典故、诗词歌赋、地方戏曲、民风民俗;贺兰石石雕工艺;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饮食、服饰等生活实物的传统制作工艺;体现银川历史文化内涵的地名、老字号等。对于哄抢私分文物,擅自破坏历史建筑等行为,将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最高罚款可达50万元。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