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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经济强县戴贫困帽显示我扶贫制度存纰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9:14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9月24日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李俊义、张云龙、姜雪城

  号称“内蒙古第一县”的准格尔旗,其财政实力甚至超过一个下辖数个旗县的盟或市,但是至今仍戴着“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帽子”,享受着各种扶贫优惠政策和扶贫资金的支持。经济强县该不该戴“贫困帽”,“贫困帽”是否“终身制”的议论由此引发。

  日进斗金的“国贫县”

  准格尔旗隶属鄂尔多斯市,人口27万,因盛产煤炭而著名。自1996年该旗财政收入突破1亿元大关以后,便从此突飞猛进,到2004年,全旗GDP达95.01亿元,年财政收入完成12.5亿元,在全自治区101个旗县区中名列第一;今年1月到5月,财政收入已完成9亿多元。当地预计,今年全年GDP可超180亿元,财政收入将达到23亿元。

  然而,一个奇怪的现象是,这个可以用“日进斗金”来形容的旗,至今仍戴着“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帽子”。准格尔旗扶贫办公室解释说,尽管该旗的财政收入可以和全国经济百强县比高低,但该旗是个资源县,最主要的特点是贫富差距大,到去年底,该旗还有贫困人口3.8万,人均收入仅为1489元。这部分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很不稳定,农业牧业基础很差,没有国家的扶持很难脱贫。至于巨额财政收入的去处,旗有关部门解释说55%上缴了国家财政,其余的用于了地方建设。

  但不容置疑的是,与其他贫困县比起来,准格尔旗的财政实力要雄厚得多。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与准格尔旗同批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人口17万,去年财政收入仅为5300多万元;毗邻内蒙古的“国贫县”河北省张北县,人口比准格尔旗还多出10万,今年预计达到的财政收入仅9000多万元,不到准格尔旗财政收入零头的三分之一。

  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介绍,1993年内蒙古共确定了准格尔旗等31个国家级贫困县,经过国家和自治区多年的扶持,有一部分旗县已经进入了自治区的经济强县,但该摘的贫困帽一直没摘。

  摘贫困帽竟成“罪人”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国贫县”的帽子在一些贫困县里,并不是经济发展缓慢的体现,而是个炙手可热、可带来种种实惠的宝贝称号。在许多旗县,戴上并保住“贫困帽”是政绩,丢了这一帽子反而成了罪人。

  按照规定,由国家确定的贫困县,国家给予扶贫贷款、以工代赈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等专项扶贫资金。内蒙古自治区的每个“国贫县”一年可平均分配到扶贫资金2000万元左右。在教育、招商引资等各个领域,国家都有明文规定的优惠政策。除国家的扶贫专项资金外,还有部门的资金支持,据准格尔旗扶贫办介绍,戴着“国贫县”的帽子,各垂直管理部门可直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资金支持,这部分资金更是可观。

  其次,每个“国贫县”都有中央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业定点帮扶,以及发达地区对贫困地区的对口帮扶。这些帮扶单位不仅带来了大量的资金,而且也带来了贫困县所急需的技术、人才和项目。北京市18个区县对口帮扶内蒙古自治区18个贫困县,从1997年开始,这18个贫困县每年可得到北京的无偿支援200万元。

  除了这些有形的帮扶政策外,“国贫县”还有许多看不见的优势。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一个旗几年前去北京某单位谈一项目,在所有细节都谈妥后,对方发现该县不是“国贫县”,已谈妥的项目竟“无疾而终”。

  因为有了这么多看得见和看不见的好处,对诸多“国贫县”来说,摘掉“贫困帽”是傻子,保住“贫困帽”反而是政绩。记者听到这么一个故事: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的一个旗,旗委书记是当地人,2000年该旗摘掉了贫困县帽子,旗委书记被提升为副市长。然而,副市长从此每次回老家都只好悄悄地来,悄悄地去,原因就是当地人骂他“为升官而摘了‘贫困帽’”。

  “扶富不扶贫”不公平

  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介绍,在全区101个旗县中,有一些既不是“国贫县”也不是“自治区贫困县”的旗县,它们的经济水平和自我脱贫能力比有的“国贫县”差得多,但因为没有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因此无法享受到国家提供的种种政策优惠条件。 为了扶持这些真正的贫困县,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决定,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兴和县、正镶白旗等4个旗县实行与“国贫县”一样的政策,以帮扶其早日脱贫;2003年,又增加了10个自治区贫困县。 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是,要想真正解决脱贫问题,还得靠贫困地区自身的发展。类似准格尔旗这样的贫困县,已经成为经济强县,具备了“自我反哺”的能力,还戴着“国贫县”的帽子就有些不伦不类了。而正因为未摘贫困帽,该旗对扶持真正的贫困人群显然不甚热心。据该旗财政局预算,今年该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2.6亿元,用于农业生产的仅仅2000多万元,前者是后者的13倍,资金使用上存在明显的重工轻农倾向。据该旗扶贫部门统计,去年用于扶贫的各类资金仅900万元。 一位基层扶贫工作者对记者说,富裕县仍戴着贫困帽,享受着国家给予的各种扶贫政策,导致部分扶贫资金、优惠政策“扶富不扶贫”,这对真正的贫困县来说是一种不公平,也使国家的扶贫政策打了折扣。

  贫困帽岂能“终身制”

  已经明显富裕的“贫困县”,国家还要不要扶持?假如仍需要扶持,那是否该有个评定标准,什么时候这些县就不需要扶持了?假如这些县的财政收入仍不足以自我脱贫的话,那它们的财政收入达到什么水平,就可以进行“自我反哺”?富县戴穷帽现象折射出我国扶贫制度的一些纰漏和缺失。 据了解,国家评定“贫困县”的依据主要是贫困人口数量占乡村人口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GDP以及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多项指标。2001年评定的时候,是取各县从1997年到1999年3年各项指标的平均值进行比较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评定原则是:国家确定各省名额总量,具体县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 在各省区确定本地的“国贫县”时,事实上产生了一种县级政府“争戴贫困帽,戴上就不摘”的现象。尽管在“八七扶贫攻坚”时期国家花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帮贫困县脱贫,但令人奇怪的是,十多年来,尽管脱贫人口成千上万,但“国贫县”的面孔依旧。 这种现象说明,我们扶贫制度中存在贫困动态监测、评估调整机制滞后等方面的纰漏,是到了该弥补的时候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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