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政府拟订方案城镇养老保险实施“虚账实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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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9:37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邵珍报道 本报讯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虚账实记”实施方案》的决议。 市政府为探索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上海市城镇
“虚账实记”的记账规则与历来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规则一致。根据历来办法规定,“虚账”所对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是依据1992年底以前连续工龄和参照1993年到1997年5年内个人账户储存额予以确定的。“虚账实记”就是将适用本方案的人员1992年底以前连续工龄和1993年到1997年5年内个人账户储存额所对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转换为记账金额,一次性记入个人账户,并与其1993年以后所形成的实账合并,构成一个完整的实记账户。“虚账实记”工作在年内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