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发“黄段子”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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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9: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据《北京晨报》报道:乱发黄段子将承担法律责任。在昨日召开的“2005短信在中国高峰论坛”上,信产部电信管理局质量与服务监督处副处长沈泳涛透露,我国首部短信法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在近期正式出台。 去年4月,信产部曾出台《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资费不透明、未订制短信息却被收费、退订难等问题提出专门的应对举措,但只有依法打击才能治本,现行
“以前的《通知》是一个前导性文件,新的《规定》是以法律的形式对短信息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规范。”沈泳涛称,利用手机短信息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