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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企老总岂能只“赏”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9:53 河北日报

  晏扬

  近日,国资委公布了179家中央企业2004年度经营业绩,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和中国电信在内的25家企业,因超额完成各项业绩指标被评为A级,这些央企负责人将最高获得三倍于绩效基数的工资奖励;而4家被评为最低E级的央企负责人,将无法获得除每月固定工资外的任何奖金收入。据悉,这是国企改革20多年来,首度给国企老总的工作业绩逐个打分,
并依据分数赏罚分明地兑现薪酬。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大多由企业负责人自己确定,从来都是只升不降,所获薪酬与企业绩效严重脱节,这种现象自然很不合理。国资委通过业绩考核与企业负责人收入挂钩的方式,给国企绩效“批卷子”,给国企老总定薪酬,其积极意义毋庸置疑。然而,国资委开出的这张“赏罚单”,对国企老总却只有“赏”而没有“罚”,未免让人不解。

  根据国资委的考核办法,被评为A、B、C级的企业视为达标,达标企业的负责人将能获得不同程度的薪酬奖励,这是“赏”;而被评为D级的不达标企业,其负责人的奖励不能超过绩效基数的1倍,这显然不是“罚”,而仍然是“赏”;只有被评为E级的不达标企业,其负责人才无法获得绩效奖励,不过仍能获得固定工资,这是“罚”吗?最多是“不赏不罚”。“赏罚单”中只见“赏”而不见“罚”,这种绩效考核能叫做“赏罚分明”吗?

  被评为D级没能完成绩效指标的国企,其负责人仍能获得奖励;不仅没能完成绩效指标,而且存在财务数据不实、企业基础管理薄弱等问题而被评为E级的国企,其负责人照样拿全额工资,且受不到任何形式的处罚,这些显然都极不合理。如此只“赏”不“罚”、重“赏”轻“罚”,不仅使得国企绩效考核的积极意义大打折扣,而且给人们的感觉是,国资委对于央企老总们太宽容厚爱了,当一个国企老总实在太轻松容易了!若是私营企业的老总没能完成绩效指标,或者存在财务数据不实等弄虚作假问题,他恐怕不能如此轻松过关,轻者可能会被扣减薪水,重者可能会被扫地出门(解聘)。为何我们的国企老总,即使绩效不达标,即使弄虚作假,也能稳坐其位,甚至连正常的工资收入都不受影响?

  国有企业,从根本上说是全体人民的企业,这些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关系着国家的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不能容忍一个能力低、业绩差的国企负责人照样拿全额工资,更不能容忍一个弄虚作假的人继续担任国企老总。我们可以对超额完成绩效指标的国企老总实行奖励,但我们同样需要对完不成绩效指标甚至弄虚作假的国企老总实行惩罚。只有真正做到“赏罚分明”,让国企老总们时时有危机感,觉得这个位置不是好坐的,才能促使他们真正为国企发展尽职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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