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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收费轻服务不当管家爱当“爹” 应整治物业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10:51 东北新闻网

  9月23日,读者们纷纷打来电话,向记者反映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物业公司重收费、轻服务的现象是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

  建言一:物业收钱要有个交代

  于洪区长江北街凤凰新村闫女士说,住在小区里,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自己不清楚
,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也不明确。物业公司收了钱,到底都干什么了,希望能够对业主有个交代。

  ■“征求意见稿”

  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由建设单位和受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参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指导价,协商议定收费标准;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议定收费标准。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议定的价格报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物业管理企业还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布物业服务项目及其服务标准。

  建言二:物业不能自作主张

  和平区孙先生表示,他入住3年了,但小区一直都没有业主委员会,小区里的任何事都是物业公司单方面决定的,从来没与业主商量过。小区内原来地方就不大,物业公司还擅自把部分停车位出租,一到晚上,院里的车就特别多,居民进出楼特别不方便。

  ■“征求意见稿”

  相关规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建言三:物业要提供“维修救助”

  退休教师徐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收费细则一定要明确,否则居民们不知道自己交的是什么钱,都不愿交。物业公司钱收不上来,服务也就跟不上,这样恶性循环,矛盾就会越来越激化。而物业公司一旦公布了服务内容后,就等于向居民们做出了公开承诺。这样将服务项目与收费挂钩,矛盾也就解决了。他同时建议,物业公司可以建立综合性的维修救助服务站,一旦居民家中水、电、煤气等设施出现紧急情况,可以第一时间帮助居民解决难题,并协助相关部门解决。

  ■“征求意见稿”

  相关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本报记者张晶 实习生王荣洁王丽

  ( 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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