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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转学一年可申报两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11:12 首都之窗

  今后北京地区高校的大学生如需转学,一年可申报两次,分别安排在每学期期末。9月23日从市教委转发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中了解到,今后市教委将对市属市管高校新校规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凡与《规定》要求不一致的,指导学校修改。

  市教委在通知中要求,学生在北京地区高校间转学或由在京高校转至京外高校的,由
转出学校申报;属于由京外高校转至在京高校的,由转入学校申报。转学材料应于每学期期末报送,一次在5月中旬至6月中旬,一次在12月,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材料的报送应由学校相关部门完成,原则上不受理学生或其代理人员报送材料。

  申报学校在办理转学相关手续时除了提供申请表外,还需要盖有省(市)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要求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以及转学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和盖有学校教务处印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市教委还将组织专家对市属市管高校新校规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凡与《规定》要求不一致的,指导学校修改,修改后要及时备案;按教育部新的通知精神,对提交审查的新校规,市教委不作“同意”或“不同意”的备案回复;各高校在今后如对已备案的校规进行修订,修订后应及时按隶属关系备案,并告知修改事由和依据。(罗德宏)(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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