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警示:慎用白蚀丸和头孢拉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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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12:4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了第9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公众警惕白蚀丸引起的肝损害,谨慎使用头孢拉定。 白蚀丸是由补骨脂、制首乌、灵芝、丹参、黄药子等药物组成的中药复方制剂。鉴于白蚀丸可引起肝损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患者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在治疗过程中还应注意监测肝功能。儿童、老年人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孕
头孢拉定,又称先锋六号、头孢菌素Ⅵ、先锋霉素Ⅵ等,鉴于头孢拉定相关制剂可导致血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临床医生,特别是儿科医生,要合理、规范用药,严格掌握用药及静脉用药指征;一旦发生血尿应立即停药,避免再用同类或易致肾损害的药物,并尽快明确诊断,及时给予对症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