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卖官书记一审获刑1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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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14:51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成都消息:昨日下午,引发南充官场地震的“书记卖官”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南充市高坪区原区委书记杨毓培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同时,对杨毓培受贿所得和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财产予以追缴。 据公诉机关指控,杨毓培在任营山县委书记期间,在决定其管理对象的职务晋升或为他人调动工作等事宜时,收受其下属26人贿赂的人民币共计70.8万元;在任南充市高坪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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