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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司机上路等同无证驾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17:57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实习生 王宇涵)司机满12分后再开车上路是否属于无证驾驶?昨天,西城法院审理的首例“12分司机开车出事故保险公司拒赔案”中,车辆的所有者某置业公司与被告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原告

  交管局未扣证等同驾照有效

  据原告方代理律师介绍,去年11月24日,该公司司机杨某驾车发生碰撞事故,交警认定杨某负全责。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发现杨某已满12分,就以驾驶证无效为由拒绝理赔。公司因此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车辆及公路护栏维修费共计43200元。

  原告方认为,杨某从2003年9月16日至11月23日起,有4次违法停车行为被“贴条”,均已缴纳罚款。虽然已满12分,但出事时交管部门尚未对他进行行政处罚,而且直到今年3月17日,他才接到交管部门通知,要求他去“法培”学习。在此期间,可以认定杨某的驾驶证为有效证件。

  代理律师还表示,满12分后驾驶和无证驾驶,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违法行为。按照《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试行)》规定,对无证驾驶、吊销或暂扣驾驶证后驾驶,将被处罚款1800元以及拘留5日至15日不等;而满12分后驾驶则罚款1000元。由此可认为,12分司机开车不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赔。

  被告

  满12分应主动去“法培”学习

  保险公司辩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12分情况作出了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满12分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于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由此可推断,满12分后,驾驶证的效力已经停止,杨某不能再开车,同时应主动到交管部门接受培训。如果再开车,可以视为无证驾驶。

  因双方争议较大,保险公司向法庭申请,对12分问题请求交管部门给予权威答复。该案将择日再审。

  市交管局

  是否无证驾驶目前难下定论

  庭后,记者专门采访了市交管局有关人士。他表示,机动车驾驶员满12分后,交管部门采取网上查询、媒体公布的方式告知驾驶员去“法培”学习;今年8月20日,又增加了“邮寄违法通知书”的告知方式,但仍有一些司机没能及时去“法培”。目前,交管部门对已满12分司机仍上路行驶采取的处罚方式,就是其再次有违法行为被交警处理时,暂扣其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而且司机仍要去“法培”学习。

  至于满12分是否算无证驾驶,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目前很难下定论,尚需国家相关部门再做进一步解释。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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