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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报批评部分县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不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18:53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9月24日电 对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中的“近视”加“轻视”现象,河南省政府23日对部分县(市)进行了通报批评。通报称,这些县(市)政府领导对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配套资金不落实,“等靠要”思想严重,对建设进度督察不力。

  虽然河南省政府对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但通过上半
年全省县(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检查发现,总体进展与省政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县(市)污水处理项目至今未开工建设;2004年以前开工的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进度缓慢;部分县(市)至今仍未开征污水处理费,大部分县(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未达到省定平均每吨0.8元标准。为此,省政府对下列县(市)提出通报批评。

  污水处理项目至今未开工的有杞县、通许、栾川、汝阳等34个县(市);污水处理项目进度缓慢的有舞阳、登封、宁陵等32个县(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未达到省定平均每吨0.8元标准的有中牟、新郑等58个县(市)。

  通报指出,今年年底,省政府对项目应建成而未建成的县(市)将视为年度责任目标未完成,其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于2003年、2004年已安排资金但仍未付诸实质性开工的项目,以及2005年已安排资金仍未启动的项目,要停止支付并收回资金;对于未按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县(市),必须按照省定标准征收,并纳入各县(市)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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