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鳄鱼”争正宗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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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1:4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邹桂)前天上午,法国“鳄鱼”在市二中院与新加坡“鳄鱼”对簿公堂。法国“鳄鱼”称自己是中国大陆市场的正宗“鳄鱼”,认为新加坡“鳄鱼”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索赔50万元。 法国拉科斯特衬衫股份有限公司称,他们的“鳄鱼”已在全球192个国家和地区获得注册,其中包括“鳄鱼”手写体中文文字商标。两年前,他们发现在安贞华联商场内设置了
法国“鳄鱼”认为,新加坡“鳄鱼”擅自使用“鳄鱼”文字商标,侵犯了法国“鳄鱼”的商标权。但新加坡“鳄鱼”反驳称,“鳄鱼”是通用名词,他们也已取得含有“鳄鱼”中文文字的注册商标,他们使用“卡帝乐鳄鱼”是商号加上商标的组合使用,并没有侵犯法国“鳄鱼”的商标权。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