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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钥匙带来三年冤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2:06 现代快报

  三年前,由于一起抢劫杀人错案,广西隆安人林超忠被判无期徒刑,在阳江监狱关押1100多天后,日前被宣判无罪释放。清白出狱后的林超忠,面临的却是妻离子散。莫名成了杀人凶犯

  入狱之前,与聚居在广东省台山市端芬镇的大多数广西人一样,林超忠也是靠帮当地人种地为生。

  2002年7月7日,林超忠刚出门,他的表哥隆和威匆匆赶来告诉他,自己的住地附近昨天夜里一个80多岁的孤寡老人在家中被人劫杀,派出所正在逐家逐户搜查,由于自己没有暂住证,要求林超忠将其送到端芬镇,准备去台山市打工。

  在端芬镇分手时,隆和威把一串自己家里的钥匙交给林超忠,让林将钥匙转交给他的四叔隆绍荣(也就是林的舅舅)。次日,林超忠按照其表哥的要求,将钥匙转交到其舅舅隆绍荣的手中。

  2002年7月21日,林超忠的舅舅带着端芬镇派出所的民警,来到林超忠的住处。在接受派出所民警问话前,舅舅隆绍荣特意将林超忠拉到一边,交代林超忠:“无论谁问起你钥匙的事,你都跟他说是经由别人转送到我家的,绝对不能说是你亲手交给我的,要是说了真话,你会有麻烦的!”

  对舅舅毫无戒心的林超忠在与民警谈话的过程中,一直表示钥匙不是他亲手交给舅舅隆绍荣的。但经过缜密调查,民警确认林超忠说了假话,由此认为,林超忠有很大的嫌疑,并将他拘留。

  林超忠回忆说:“有一个晚上,在审讯过程中,有警察打了个电话,然后就告诉我,我老婆和小女儿现在都在派出所,只要我说了真话,就保证她们没事。为了老婆孩子,我就把从别人那听来的一些案件经过,当成是我的犯罪过程告诉他们。”

  2003年3月7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2)江中法刑字第10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林超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直到2004年3月,真凶隆和威被台山市公安机关捕获。2005年9月2日,林超忠抢劫杀人错案被纠正,已被关押长达三年多的林超忠,这才被无罪释放。出狱只想见到老婆

  “现在,我只想见上老婆一面!”面对着记者,林超忠反复地说着这样一句相同的话。

  现在,他的妻子带着孩子一起走了,去向不明。

  林超忠告诉记者,他与祥丽荣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都在台山市帮当地人种地。7年前,两人在端芬广西村相识相恋,当时,祥丽荣刚刚17岁,林超忠也才23岁。一年之后,两人就住在一起了,并在第二年生下大女儿林英梅,2001年,小女儿林英桃也出生了。

  “我们没有去办结婚证,也没有摆过喜酒,就是两个人在一起,双方父母都知道,村里的人也都知道,两个孩子就是我们结婚的见证。”林超忠说。

  林超忠在入狱前,和妻子祥丽荣两人在端芬镇租种的田边搭建有一间茅屋,一家四口都生活在这里。林超忠入狱后,祥丽荣便将两个女儿送到林的二姐家,只身到台山市打工,但偶尔也会回到端芬镇看看孩子。

  从监狱出来后,林超忠无家可归,田间的茅屋在一场台风中被摧毁,只好暂时寄居在同在端芬镇的弟弟家中。林超忠说:“暂时还没有想过去申请国家赔偿,我只想先找回我的老婆!”据《羊城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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