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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300元初中男生杀人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2:06 现代快报

  据新华社电甘肃甘谷县一名初三学生为偿还300元的“债务”,竟持刀抢劫小卖部,杀害店主。19岁的他近日被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

  2004年10月,身为班长的初三学生马刚(化名)批评了上课捣乱的令某,令某辍学后扬言要报复。2004年国庆放假,令某找上门,将他劈头盖脸打了一顿后,马刚感到十分委屈,便找到令某家中,将停在院内的一辆出租车乱砍一通出气。谁知第二天,马刚的母亲告诉
马刚,车主索赔300元,并要求马刚在2005年1月24日前赔偿。

  2005年1月22日,患了感冒的马刚没有上学,还钱的最后期限马上到了,他很着急。马刚拿上几天前在街上买的一把砍刀和一把匕首,来到山梁上独门独户的残疾人刘某的小卖部附近,正巧碰上停电,他手持砍刀溜进了小卖部,趁黑朝着店主刘某的头部砍了下去,致使刘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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