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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黑老大被杀 万人替凶手求情(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3:48 重庆晨报
警察黑老大被杀万人替凶手求情(图)
  黑帮“龙兴社”成员 本报讯据新快报24日消息广东四会黑帮“龙兴社”老大被杀案23日在肇庆市中院开审,梁金国等3名被告对枪杀“警察黑老大”一事供认不讳。辩方律师在庭上特别出示了一份四会市近万名群众的签名书,并强调这份厚厚的签名书传达了四会群众一个共同的心愿———请求法院对“为民除害”的梁金国从轻发落。

  对于梁金国“为民除害”的说法,公诉人不予认同。据指控:2004年8月,为逃避身为警察的“黑老大”龙杰锋手下的追杀,梁金国纠合梁建文、谭凯信密谋杀害龙杰锋。今年2月24日晚,梁金国从谭凯信处获悉龙杰锋的行踪后,带着猎枪与梁建文追上龙驾驶的黑色凌志车,梁金国向驾驶室连开3枪,致龙杰锋头部中弹死亡。

  庭审共识:故意杀人但事出有因

  23日法庭上,控辩双方对梁金国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都同意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但辩方强调,龙杰锋在本案有重大过错,梁金国本想向警方举报,但龙杰锋的“特殊背景”让其完全绝望,才被迫铤而走险。因此,辩方律师将请求法庭充分考虑这一情节。公诉机关也确认梁金国杀人是事出有因。

  庭审争议:算不算打黑除恶?

  控辩双方争议最大的是,梁金国杀死龙杰锋是不是重大立功表现?

  辩方律师邵树强提出了这样一套理论:梁的这一枪,击毙的不是一般良民,而是在四会作恶多端的“黑老大”。客观上,梁的这一枪不仅为百姓除害,也为公安机关摧毁“龙兴社”黑帮团伙作出了重大贡献。“试想如果没有梁金国这一枪,龙杰锋和他的‘龙兴社’至今仍然为非作歹,四会的治安仍然令人担忧。”

  辩方律师认为,梁金国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根据相关法律,“犯罪分子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的应视为重大立功表现”。

  对此一说,公诉人不表认同:“龙兴社的覆灭是广大公安干警合力围剿的功劳,怎么可能是被告人一枪打出来的?”

  辩方律师则针锋相对地反问:“为何龙杰锋在四会横行5年,欠下累累血债,却没有人管?从客观上看,就是梁金国的一枪为民除了害,立了大功。没有梁金国,龙杰锋可能至今都不会东窗事发!”

  庭审现场:辩方出示“万人签名”

  为了证明梁金国有“重大立功”表现,辩方律师昨天向法庭出示了一份特殊的证据———这是一份厚厚的万人签名书,上面有四会市姚沙镇、大沙镇、邓川镇、东城区、城北区、城中区、新江区等地近万名群众的签名。

  这份签名书共50多页,上面密密麻麻地签上了群众的名字,每一个名字上面,都按了一个红指印。在这些群众看来,龙杰锋被杀是“因果报应,一报还一报”。

  新闻链接

  警察充当黑帮老大

  广东四会一警察龙杰锋当了整整五年的“黑帮老大”,却终究被人枪杀在自己的黑色凌志车里。

  警察出任“黑帮老大”

  据警方公布的资料证实,龙杰锋1997年进入广东省警校学习,1999年8月加入公安队伍。与此同时,龙杰锋带着罗源的一帮兄弟出来“捞世界”,以龙杰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罗源帮”初步形成。

  “罗源帮”成员推举龙杰锋为头目。一向谨言慎行的龙杰锋当即明确指出:“我是警察,很多事情不方便直接出面,以后大家有什么事就找黄向华,由黄向华再找我商量,由我决定。”

  收保护费维持开销

  2002年,“龙兴社”正式成立。当时的骨干成员有邓洪枢、黄向华等27人,这27名骨干成员再继续发展下级成员。支撑“龙兴社”150多人开销、挥霍的资金,则来自于鱼市、酒吧的保护费和开办地下赌场的非法收入。

  治安联防队给黑帮报信

  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龙兴社”,龙杰锋找到时任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陈国阳和原四会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副所长张伟洲(均已被捕)。在他们的庇护下,龙杰锋顺利将东城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变成了“龙兴社”的帮凶,专门为“龙兴社”的赌场通风报信,为龙杰锋做贴身保镖。据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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