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卖官书记”获刑1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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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5:50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原四川营山县委书记、高坪区委书记、高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毓培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调动工作、职务晋升,先后收受61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41.7万元、美元3000元,另有3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一审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其妻赵秀珍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3年执行。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2月至2003年9月,杨毓培在担任高坪区委书记、中共营山县委书记期间,在决定下属的晋升等事宜时,收受其下属共61人的贿款人民币241.7万元、美元3000元。杨毓培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顺庆区实业开发公司经理陈某的贿款34万元。利用丈夫的关系,杨妻赵秀珍接受高坪区计生局局长刘某贿赂的1万元现金。扣除杨毓培夫妇的受贿款以及能够查明来源的合法收入和非法所得数额,还有318.14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