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站长私批车票牟利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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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6:16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火车站售票窗口无票可供,车站门口的“黄牛”却有票高价出售。原安徽安庆火车站站长龙硕因帮他人批购火车票,犯受贿罪被安徽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法院查明,龙硕利用担任安庆火车站站长的职务便利,通过批条子、打招呼等方法,为火车票代售点有关人员从安庆火车站购买火车票,共收受祖某等人现金共计15.5万元。此外,春运期间,购买团体票要车站站长批准。这审批权也成了龙硕谋取非法利益的工具。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龙硕有期徒刑6年,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犯罪所得15.5万元也一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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